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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灭门,为哪般(生母逼女灌农药实践)
导读: 前日凌晨兴宁4姐妹惨遭生母砍杀灌农药 酿2死3伤惨祸 昨日是农历十一月初八,农村风俗里的好日子,兴宁四乡八村不时传来结婚庆典的鞭炮声。然而,兴宁市新圩镇虎洞村黄豆排老屋的42岁村民刘源清家里却一片凄惨。前日凌晨,他和38岁的妻子谢某英争吵后离家出走,做梦都没想到妻子会在他离家后,狠心向年仅10岁、8岁的两个亲生女儿灌食剧毒农药,又将2岁和4岁的另外两个女儿杀死在床上,再服农药自尽。一个6口之家便这样毁了。
当看到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时,笔者不禁心惊胆颤,不当看到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时,笔者不禁心惊胆颤,由得质疑“虎毒不食子”和“老牛舐犊”的自然与社会的代际法则。然而,面对此类事件的发生,若以感性的认识去分析理解,我们可能会肯定“最毒妇人心”或是“无毒不丈夫”的畸形谬论。如若我们真的如此浅显地去评判,那么我们即使行使了自己的话语权,我们的话语也是苍白无力的。
自古至今,讴歌母亲、赞颂母性的光辉与伟大,一直是千百年来亘古不变的主题,然而,此次事件的发生确实让我们大跌眼镜,可是当我们知道事情发生的原因时,我们是否还会毅然决然地将那位母亲送上道德和法律的审判庭呢? 孩子众多,无有一男,家境困窘,丈夫离家出走,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,对于一位女性、一位妈妈来说是晴天霹雳,还能要求她安之若素么?再要求一位柔弱而劳苦的母亲理智地去生活,几乎奢侈至极。事件的发生是所有人的痛,可是,完全归咎于那位母亲,岂不是所有人的冷酷无情么?
如果不是“重男轻女”的思想观念在作祟,她会有这么多孩子么?自古以来,我国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,与我国封建经济自给自足的模式息息相关,加之我国传统思想中有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训诫,重男轻女蔚然成风。封建社会自上而下弥漫着重男轻女的气息。在皇室里,宫廷斗争中为掌权而出“狸猫换太子”的历史奇闻,虽曾有过“母强子立,子贵母死”的体制,仍然阻止不了皇妃们对皇子的追求;在农村中,重男轻女也作为一种主流文化指导着人们的行为,夫妻间有一种天衣无缝的默契,那就是一心生儿。所以,农村中由多个儿女组成的家庭屡见不鲜,一个弟弟上有多个姐姐或一个妹妹上有多个姐姐。那位可怜的母亲是农村的,膝下四女不足为奇,只因重男轻女难根除。身在农村,膝下多女,家庭难以支持,她也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,误入歧途。
计生主管部门若监管到位,他们家敢如此肆意妄为?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推行,于七八年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。按理说,在此时以后的育龄妇女应该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享受自己的生育权。再看此事件,四个女儿中最大的才十岁,也就是说最大的女儿于二十一世纪出生。很显然,这个家庭最大孩子出生时,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推行了二十多年了。父母的观念很难改,但作为一项基本国策,经历二十多年的积淀应该渐趋成熟吧,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此项工作应该不陌生吧,可是超生的情况多发揭示了计生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,宣传力度不够强。冰山一角,显示的是当下政府部门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置若罔闻,简直国之悲哀,民之不幸。如果计生主管部门宣传监管到位,这个家庭应该不会有这么多孩子,更不会发生如此令人啼怒皆非的悲剧。
民政部门保障了谁,四女家贫难道不够格?计生宣传监管的不到位,也许只是让这个家庭被惩罚来买单,可能因此,家庭更是一贫如洗。如此的家庭,温饱都已成为最基本的问题,难道村干部视而不见,或者民政部门置之不理?也许,我们不能太苛求他们啊,毕竟他们没有像陕西村镇干部那样“强强联合”去奸淫幼女啊!如此一来,他们似乎可以释然。然而,村干部看到生活如此困难的一家,丝毫的怜悯之心都没有么?毕竟,父母的超生总不能成为一家人终生受穷的借口吧,再者,孩子是无辜的,孩子饿哭的声音也无法打动村干部和民政部门的心么?真的不知道,如今的干部还有没有互帮互助和为民着想的心。如果村干部、民政部门可以伸出援手,这个家庭不至于贫穷到这种地步,丈夫也不会离家而去,做出抛弃妻子的迂腐决定,更不会让本已摇摇欲坠的家庭雪上加霜,以至于早已心力交瘁的妻子、母亲难以以其柔弱的身躯抵挡生活中的斜风细雨。
事件已发生,悲剧难挽回,两个生命已在睡梦中悄然离去。笔者思索至此,甚是悲痛。在这两个多月里,我们见证了小悦悦的不幸,我们目睹了校车里纯真笑脸的一瞬即逝,我们还看到了几起爆炸的血肉模糊……近期,我们的社会向我们抛洒了这么多淋漓的鲜血,我们到底该如何?无数的鲜血让我们认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和可贵,逝者已去的代价警示生者热爱生命,所以我们的社会应该让每个人的生命有所保障。
笔者还想说,事件发生后,对那位母亲追究责任已无任何意义。她的行为虽然构成了刑法上的故意杀人罪,但对于她只得法外开恩,不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,还应该对其好好安抚,因为她也是一个很大的受害者。 该醒的都醒醒吧,无论你是个人、组织还是机关,鲜红的血只会让我们痛彻骨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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