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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媒体报道,因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给各地财政都带来了不小压力,部分地区开始试水廉租房“共有产权”或直接出售廉租房。
新华社报道,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近期推出了一种特殊产权属性的廉租房,购房者拥有房子80%的产权,其余20%的产权归政府所有,这种廉租房在当地也被称为是“共有产权廉租房”。据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永轩介绍,平原县目前已竣工的370套廉租房中有140套为共有产权房,经过审查审批和摇号,分配工作已经完成。刚开工的262套廉租房也计划采用经济型共有产权房模式。
河南新乡市2009年底也曾出售上千套的廉租房给困难家庭。
廉租房担负着保障民生以及社会公平底线的重任,更多是解决“住有所居”而不是“住有所房”,为了回笼资金而进行的买卖,违背了廉租房建设的初衷,也会造成新的不公平。
廉租房产权私有化还是租吗?不是又变成了经济适用房吗?在经济适用房被大量出租、出售的今天,廉租房产权私有化以后,里面住的也未尽是真正需要保障的人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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